尊敬的投资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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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我国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:
(1)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,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:
① 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;
② 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。
(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、股票、债券、基金份额、资产管理计划、银行理财产品、信托计划、保险产品、期货权益等。)
(2)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:
① 社会保障基金、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、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;
② 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;
③ 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;
④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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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投资有风险,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,基金管理人旗下的其他基金业绩并不担保某一基金的业绩表现。如遇投资决策时,提醒您仔细审阅相关产品的推介材料、风险揭示、基金合同等文件,确保充分了解产品信息及其风险因素,自主判断、审慎决策,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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